在乌鲁木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可以享受的产假为 158天,这包括了法定的98天产假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的奖励假60天。同时,男方可以享受20天的护理假。此外,如果女职工是晚育,除了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增加30天产假,共计188天产假。建议:
产假的天数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基本产假天数单胎顺产: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后休息80天。难产: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晚育假如果女职工生育的是第二胎且属于晚育,产假为9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