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执行日期通常指的是将犯罪人员实际交付给执行判决的场所或机构执行判决的日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需要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给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二条,生效的裁判文书应在生效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布。因此,无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判决书的公告期一般为 三十日,公告期满后判决书生效。建议在收到判决书后留意公告信息,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